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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权益得保障

2000-01-0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王硕军

加拿大的克雷泽18岁时,在一次潜水意外中由于脊椎骨受到严重创伤,造成残疾,只有两臂可以微动,生活起居全靠轮椅。但是他意志顽强,在滑铁卢大学修读数学和电脑科学,并获得了学士学位。1994年10月,也就是他攻读到一半研究生课程时,克雷泽到乔治湾商场去买东西,在经过商场出口处的残疾人专用坡道时,突然轮椅的轱辘卡在坡道一边的缝隙中。轮椅翻倒,克雷泽的头部受到了创伤,以致被迫退学并终生失去就业的机会。

经过四周的法庭调查,最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詹金斯向陪审团陈述,根据克雷泽的律师的声明,坡道的宽度不符合规定,比安大略省建筑条例所规定的窄三分之一。因此,陪审团判定,根据法律的有关条款,克雷泽受到伤痛及精神创伤,应获得商场20万加元赔偿金,支付医疗及护理费36万加元,其它开支共147万加元。

(《检察日报》99.12.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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